【新闻】人间有爱—朋友圈刷屏现象报道(拐卖儿童应该一律判死刑,你怎么看?)

【新闻】人间有爱—朋友圈刷屏现象报道(拐卖儿童应该一律判死刑,你怎么看?)



大家说
贩卖儿童应判死刑

17日,朋友圈突然被广大网友刷屏:“建议国家改变贩卖儿童的法律条款拐卖儿童判死刑!买孩子的判无期!”相关话题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热烈争议,大量网民在微博、微信朋友圈等社交平台表态支持一律死刑,法学界、社会学界则多从专业角度提出反对意见。事实上,拐卖妇女儿童情节严重的罪犯被判死刑,在中国不是没有先例;至于“是否该一律判死刑”,则成为争论的焦点所在。

网友呼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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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会有人不支持呢?

法学博士姜晓妍女士

作为一个孩子的妈妈,我个人非常非常愤恨人贩子!可是,正因为学过几年法律,让我学会理性、客观的看待问题。首先,死刑对犯罪的震摄力非常有限,故意杀人罪的首选是死刑,可现实是故意杀人的犯罪无法禁止;其次,如果判人贩一律死刑,那人贩子就会成为活在刀尖的亡命之徒,中国人都知道,亡命之徒可怕且不好抓,把人贩一律判死刑,更可能的是把被拐的孩子陷入危险境地,也增加警察抓捕的困难;最后,我学程序法的,在心里对犯罪嫌疑人有一种无罪推定情结,不管多么罪大恶极的嫌疑人都要给予辩护的机会,而不能一律判死。

法学博士齐晓伶

因为人贩一旦即将被抓,就会面临死刑,亡命之徒会怎么对待手无缚鸡之力的孩子?带着一起被抓?孩子得到解救?

广州律师张慧

犯罪分子应该受到什么样的处罚应该遵循罪刑法定和罪刑相适应原则,简言之,就是重罪重判,轻罪轻判,罚当其罪,罪刑相称。不应该一刀切、所有的人贩子都应该判处死刑,应该根据具体的犯罪情节来做判断。现实中,有不少人贩子贩卖的儿童,是由其亲生父母主动出售的,人贩子在中间起中介作用。并且,从世界各国的经验来看,通过严刑峻法来震慑犯罪,不是最好的办法。不是说法律越严苛,犯罪行为就越少发生。也就是说,死刑未必能根治人贩子问题。“从世界其他国家的经验来看,很多国家死刑废除后犯罪率并没有随之增加,而是降低了。废除死刑也是世界范围内的大趋势,我们国家近年来实际上也在减少死刑。”

知名刑诉法专家、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副院长顾永忠教授:对于非暴力犯罪判处死刑,要尽早争取废除。“刑法的威慑力实际上是有限的,杀人要偿命,但自古以来杀人的事从来没有断过。关键是作案的人没想到犯案后就会被追究。刑法的威慑力不是没有,而是不要把它神化了,它不是万能的。”

独家分析

【业内人士】对于罪行严重的人贩子应该判处死刑

公安部打拐办主任陈士渠表示,对罪行严重的人贩子应当判处死刑,否则不足以震慑此类犯罪。就此话题,陈士渠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拐卖儿童罪的起刑点就是5年,最高可以判处死刑。并不是说当前我国对人贩子的处罚不够严厉,实际上,这些年国家对拐卖儿童的人贩子一直都是从重处罚。自己提出这个建议的初衷就是,今后在处罚罪行严重的人贩子时应多使用死刑。有网友们对人贩子判处死刑会刺激人贩子铤而走险、威胁到被拐儿童的安全,陈士渠表示,人贩子拐卖儿童的初衷是为了经济利益,而不是威胁其生命安全,所以这一点不用担心。

【各方共识】当前对买方处罚偏轻

人贩子固然可恶,但法律界人士指出,当前对买孩子的买方处罚偏轻,也是拐卖儿童案件多发的重要原因。

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李雪松院长曾侦办多起拐卖儿童案件。通过对近年来发生在当地的拐卖儿童犯罪案件分析,他认为,人贩子之所以猖獗,一是销路顺畅,有较大买方市场。受封建传统观念影响,一些人置法律于不顾高价收买儿童,以延续香火或显示家庭人丁兴旺,这就为人贩子拐卖儿童提供了市场。二是高额利润,诱使犯罪分子铤而走险。三是作案易得手,不易被揭发。拐卖儿童较之拐卖妇女更安全,即便日后儿童被解救也无检举揭发的能力,无法指认罪犯和提供证据,从而使犯罪分子可以逃避打击。

李雪松认为,当前的法律实践中,对买孩子的人成为打击盲点。在现实的打拐行动中,对人贩子的处罚都比较严厉,但对收买者则处罚较轻或者不处罚。这种治标不治本的做法是造成买方市场需求旺盛的一个重要原因。他建议,对于买孩子的一方也应该严厉处罚。

全国人大代表王军也表示,当前对“收买”被拐儿童方面的打击力度太小。按照法律规定,如果收养或收留方没有虐待行为,就可以免于处罚。只有加大了对买方的处罚力度,拐卖儿童的主要渠道和动机就被卡死了,相信拐卖儿童的行为也会减少。

全国政协委员许钦松在今年两会上提交了“关于打击拐卖儿童行为”的提案,他建议加快完善立法、增强全民“反拐”“治拐”的意识和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1条第六款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许钦松认为,这一法律规定应该修改。“目前拐卖儿童之所以猖獗,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买方市场的持续旺盛。买方一般不会受到刑法的惩罚,很多经济欠发达地区特别是农村地区的家庭,购买被拐卖儿童的行为没有后顾之忧。”许钦松说。

【如何防止】孩子被拐,家长防范很重要

分析众多拐卖儿童犯罪的案例,当前拐卖儿童犯罪呈现出新的特点。城乡结合部是此类案件的高发地段,而且被拐卖的孩子年龄一般偏小,低龄婴幼儿被拐卖后被卖或非法收养。

那么如何防止幼童被拐卖?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防范。

一是任何时候都不要将孩子交给陌生人或者认识不久的朋友照看,即使时间很短。

二是带小孩外出时,要始终将注意力放在小孩身上,任何时候都要确保孩子在自己的视线范围;不要随便带孩子到荒凉和偏僻的地方玩耍,以防小孩擅自前往,造成迷失方向或被拐骗、绑架。

三是常提醒儿童防备陌生人。父母要告诉孩子不要听信陌生人的话,不要请陌生人带路,不能搭乘陌生人的车出去,更不可食用陌生人给的饮料、糖果和其它小食品。

四是在孩子能够说话时,应训练其记住父母的名字、电话以及所在的城市和小区名称、家庭住址等。

五是训练孩子辨认警察、军人、保安等穿制服的人员,一旦与家人走失或遇到人贩子的威胁,马上向穿制服的人员求助。

六是尽量不要带孩子到特别拥挤的公共场所,遇到陌生人有意接近小孩时,要保持警惕,防止其将孩子突然抱走。

七是如果聘雇家庭保姆,一定要弄清其身份,尽量通过正规中介公司聘请,保留好保姆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清晰的近照,掌握第一手资料,以防引狼入室。

八是儿童在幼儿园或其他场所托管的时候,家长应与老师或看护人约定接孩子回家的人,并把接送人手机告诉老师或看护人,不能及时将孩子接回时,要主动致电老师或看护人,请其妥善看管。

九是一旦发现孩子被拐,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尽量为公安机关侦查破案争取时间。

十是人人都要与以儿童为侵犯对象的犯罪行为作斗争。形成知情必报案、知线索必提供、知儿童下落必营救的社会风气。任何公民,当遇到迷路儿童时,都要发扬助人为乐的精神,及时将其送到当地公安派出所或企业单位的保卫部门。

【延伸阅读】事实+国外如何解决拐卖儿童问题

美国:美国政府在寻找失踪儿童上投入了巨大的警力资源和社会力量。美国国会在1982年就通过了《少年儿童失踪法》,促使人们加强防范意识。一旦儿童遭到诱拐或绑架,联邦调查局会立即介入。美国还设有“全国失踪与受虐儿童服务中心”,失踪儿童家长可以借助该中心网站制作标准化的寻人布告,也可以请求该中心出动专业搜救小组。

日本:日本的拐卖儿童案每年不足百例,对拐卖和收养行为在量刑上的相当,可说是日本少有拐卖儿童犯罪的根本原因。日本刑法对拐卖儿童和收养被拐卖儿童刑期大体相同。拐卖儿童刑期10年以下,收养被拐卖儿童刑期7年以下。而中国刑法规定最轻刑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

欧盟:2010年11月29日,欧洲理事会和欧洲议会达成一致,将制定打击拐卖人口的新法律,以更严厉地打击拐卖人口行为。新法律对拐卖人口进行了更广义的界定,包括强制乞讨、以非法领养等为目的的拐卖人口。新法律将对拐卖人口犯罪者实行5年至10年的监禁,重点打击奴役儿童、有组织犯罪、威胁受害者生命和严重暴力。涉嫌犯罪的法人机构将面临刑事处罚以及被临时或永久性关闭。

泰国:泰国的儿童拐卖现象比较普遍,多数被拐卖儿童被迫乞讨,或是被卖往工厂充当廉价劳动力。对此,泰国政府采取疏堵并重的措施:泰国制订了严格的用工制度,规定外国人必须取得工作许可,否则打工者和雇主都要受到刑事处罚。此外,泰国许多民间组织也致力于加大妇女儿童教育普及力度,保证妇女儿童享有平等公正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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