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8日起,中国将对跨境电商零售(B2C)进口商品执行新税制。 这几天,“涨税倒计时!”“新税政风暴来袭”……面对连日来各类跨境电商平台打出的囤货广告,喜欢海淘的“剁手党”们掀起一阵抢购风。
据悉,昨日21时左右,11部门共同公布了《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今日,跨境电商进口零售商品新税制正式实施,跨境商品不再征收行邮税,而是按货物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消费税主要针对不含护肤品的化妆品)。
从今天起,跨境电商平台和“海淘族”将一同告别免税时代。
4月8日起,以往进口行邮税体系下的50元免税额度被取消,改为缴纳关税(暂定为0%)、增值税和消费税(按法定应纳税额70%征收),且将个人跨境进口的单次交易限额规定为2000元,个人年度交易上限2万元,若超出将按一般贸易全额征税。总体上看,对跨境电商的税收政策在向税率更高且更复杂的一般贸易进口税收靠拢。
据了解,《清单》共包括了1142个8位税号商品,主要是国内有一定消费需求,可满足相关部门监管要求,且客观上能够以快件、邮件等方式进境的生活消费品,包括部分食品饮料、服装鞋帽、家用电器以及部分化妆品、纸尿裤、儿童玩具、保温杯等。
同时也有三类商品未上《清单》,第一类是体积较大的家电、家具等,这些都是不能通过邮包、快递的方式来传送,而只能通过物流的方式来传输的。第二类是大宗商品、原材料等明显不属于自用的消费品。第三类则是高精尖、比较小众的电子产品。
这项新举措,或将让海淘这个行业和跨境电商平台受到很大的冲击。这项新举措会造成什么样的具体效果,需要等待一段时间后才能正式明确,想知道这方面的后续内容,请关注后续报道。